大坑東宣道小學教育緊急援助金


協辦單位:大坑東宣道小學、大坑東宣道小學校友會(下稱校友會)、
     中華宣道會大坑東堂(下稱大坑東堂)


宗 旨 :協助就讀大坑東宣道小學學生的家庭,提供經濟援助解決急時之需要。
審批委員會成員:大坑東宣道小學代表老師兩名;校友會現任理事會主席、副主席及一名理事;及大坑東堂現任執事兩名。召集人為校友會理事會主席。

批核原則:

  1. 援助金由現就讀大坑東宣道小學的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提出申請;
  2. 援助金為解決申請人家庭的緊急需要;
  3. 每項申請的最高批核金額為港幣一萬元正;
  4. 每項申請必須經由三個協辦單位的代表通過才獲撥款;

若申請金額少於五千元,可先由各協辦單位一名成員書面商議,共同通過發放,事後召開會議追認。若申請金額達港幣五千元或以上,必須召開審批委員會會議處理有關申請。

大坑東宣道小學教育緊急援助金章程 - pdf版

大坑東宣道小學教育緊急援助金申請表 - pdf版